24小时客服电话:010-82333888
  • 官方号
    微信公众号
    热门资讯,实时推送
    微信号:jianshe99zb
    官方视频号
    免费直播,订阅提醒
    微信扫码即可关注
    考试指导老师
    扫码了解并领取资料
    微信扫码即可添加
    官方抖音号
    分享更多建工日常
    抖音扫一扫关注
  • APP下载
    扫一扫,立即下载
    医学教育网APP下载

    开发者:北京正保建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苹果版本:8.5.0

    安卓版本:8.5.0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 当前位置:建设工程教育网 > 中级安全工程师 > 考试动态 > 注册查询

    上海关于2021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有关工作的公告

    2021-01-07 17:54 来源:上海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
    打印
    字体:

    关于2021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有关工作的公告

    根据《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1号,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注册安全工程师恢复注册有关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人事〔2017〕83号),为进一步做好本市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注册受理、继续教育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注册申请类型

    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由申请人提出申请,包括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和重新注册。

    初始注册: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后,首次申请注册。2019年3月1日前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应当在2024年3月1日前申请初始注册,2019年3月1日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应当在取得资格证书后5年内申请初始注册,否则将视为逾期初始注册。

    延续注册:注册有效期到期前拟继续注册到原聘用单位,可在期满前3个月内(最长期满前1年内)申请延续注册。

    变更注册:注册有效期内,拟变更聘用单位或注册类别,可申请变更注册;聘用单位名称更名也可申请变更注册。

    重新注册:注册有效期已过的,继续教育学时修满后可申请重新注册。

    二、注册申请的流程

    根据国家应急管理部局有关规定,申请注册的人员应首先《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办理网上注册申报后(不含“执业证补办”和“执业证注销”两项注册申请),省级注册受理部门方可开展初审工作。经初审、终审、部批准后制证,证书寄送初审机构。

    上海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受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委托承担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的初审工作。

    1.网络提交申请(不含办理“执业证补办”和“执业证注销”两项申请)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于2019年11月25日进行升级,除“执业证补办”和“执业证注销”两项外,其他注册申请都采用网上注册申报的方式无需报送相关纸质材料。相关网上申请操作使用说明,申请人员可登录《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点击“登录”按钮下方的“注册说明”进行查阅。

    上海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将在每月下旬开展各项注册的网上初审工作并向注册终审机构申报。

    2.现场提交材料申请(办理“执业证补办”和“执业证注销”两项申请)

    办理“执业证补办”和“执业证注销”两项申请的人员,请务必在现场受理时间内到现场受理地点报送相关纸质材料(暂不接受快递服务)。

    1)现场受理时间:

    第一季度:3月15日-16日  9:30-15:00

    第二季度:6月15日-16日  9:30-15:00

    第三季度:9月15日-16日  9:30-15:00

    第四季度:12月15日-16日 9:30-15:00

    2)现场受理地点:

    上海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田林路191号,近虹漕路)1号楼二楼209室

    3.申请“执业证补办”的材料要求

    执业证(标签)污损或遗失且在注册有效期内,可提交以下纸质材料申请补办,补办执业证的应确保在注册系统中已上传个人证件照。      

    1)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标签)补办申请表(按照要求打印后加盖单位公章,公章必须是聘用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其他公章一概无效),可下载附件一。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复印在申请表背面);

    3)污损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原件或标签原件。

    *如办理遗失补证,可免除第三项材料。

    4.申请“执业证注销”的材料要求

    执业证在有效期内,拟中止在现聘用单位的注册,可提交以下书面材料申请注销。

    1)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注销申请表(按照要求打印后加盖单位公章,公章必须是聘用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其他公章一概无效),可下载附件二;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复印在申请表背面);

    3)《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原件。

    三、证书领取

    请及时关注“上海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的“公告公告栏”查阅领证通知。

    四、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

    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信息可通过《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中的“培训班信息”查询或登录“上海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的“公告公告栏”查阅。

    相关业务咨询电话:33390467

      附件一、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标签)补办申请表

    附件二、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注销申请表


    上海市应急管理局

    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中心

    2020年12月30日

    点击查看通知原文及附件>>

    学员讨论(0
    • 免费试听
    • 辅导课程
    • 免费直播
    更多免费试听课程点击查看
    精品题
    • 题库小程序
    正保刷题宝

    · AI智能组卷

    · 海量试题

    · VIP解锁全部

    限时免费体验
    学习社区
    • 备考交流
    • 微信
    • 抖音
    • 视频号
    拒绝盲目备考,加学习群共同进步!
    寻找学习搭子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