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1)保障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是生产经营单位义不容辞的责任。
(2)工伤社会保险是人身保障的经济基础。
(3)民事赔偿是工伤社会保险的必要补充。
(4)工伤社会保险与民事赔偿相互补充,不可替代。
责任编辑:cj
《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1)保障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是生产经营单位义不容辞的责任。
(2)工伤社会保险是人身保障的经济基础。
(3)民事赔偿是工伤社会保险的必要补充。
(4)工伤社会保险与民事赔偿相互补充,不可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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