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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企业的安全管理讲解

2019-03-22 14:49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2019年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火热备考中,现为大家提供2019年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科目相关知识点,希望能帮助大家在复习中有一些参考。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矿长是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

矿长职责比照《安全生产法》中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的职责(教材P75将《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内容列入)。

其中包括:及时、如实向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教材P75“劳动行政部门”错)和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报告矿山事故。

2.矿山企业的内部安全监督

1)矿山企业职工有权对危害安全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2)矿山企业工会依法维护职工生产安全的合法权益,组织职工对矿山安全工作进行监督;

3)工会发现矿山企业出现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建议;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企业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矿山企业必须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4)矿长应当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

3.安全培训规定

1)矿山企业职工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不得上岗作业;

(教材P76页将《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培训内容列入)

2)矿山企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的,方可上岗作业;

3)矿长必须经过考核,具备安全专业知识,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矿山事故的能力;

(教材P76页将《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培训内容列入)

4)矿山企业安全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安全专业知识和矿山安全工作经验。

4.禁止使用未成年工及女工从事井下作业。

5.事故应急救援规定

1)矿山企业必须制定矿山事故防范措施,并组织落实。

2)矿山企业应当建立由专职或者兼职人员组成的救护和医疗急救组织,配备必要的装备、器材和药物。

3)发生重伤、死亡事故后及时报告(教材P77错)。

6.提取专项安全费用:从矿产品销售额中提取。

报考指南

安全工程师_报考指南
  • 报 名 时 间

    预计6月20-7月10日

  • 大纲 / 教材

    预计6月公布

  • 准考证打印

    考前10日至一周内

  • 考 试 时 间

    10月26、27日

  • 考 试 成 绩

    考后2个月左右

  • 合格证领取

    考后3个月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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