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时客服电话:010-82326699
  • 官方号
    微信公众号
    热门资讯,实时推送
    微信号:jianshe99zb
    官方视频号
    免费直播,订阅提醒
    微信扫码即可关注
    考试指导老师
    扫码了解并领取资料
    微信扫码即可添加
    官方抖音号
    分享更多建工日常
    抖音扫一扫关注
  • APP下载
    扫一扫,立即下载
    医学教育网APP下载

    开发者:北京正保建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苹果版本:8.5.0

    安卓版本:8.5.0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 当前位置:建设工程教育网 > 中级安全工程师 > 备考资料 > 复习资料

    突发事件及其应对的分工讲解

    2019-03-23 10:35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打印
    字体:

    2019年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火热备考中,现为大家提供2019年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科目相关知识点,希望能帮助大家在复习中有一些参考。

    (一)突发事件概念

    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特征:

    1.具有明显的公共性或社会性

    2.突发性和紧迫性

    3.危害性和破坏性

    4.需要公权介入和社会力量

    (二)突发事件分类与分级

    分类:见概念。

    分级: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与生产安全事故分级同)。

    (三)应对突发事件的职能分工

    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

    1.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责

    1)县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负责;

    2)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由有关行政区域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负责;

    3)一般突发事件,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

    4)较大突发事件,由市级人民政府负责;

    5)重大和特大的自然灾害、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事故灾难分别由省级人民政府负责;社会安全突发事件必要时上级人民政府可以直接处置。

    (与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分级基本相同)

    2.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职责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对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负责的,从其规定(主要针对行业特点和特定领域而设置);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积极配合并提供必要的支持。

    • 免费试听
    • 辅导课程
    • 免费直播
    更多免费试听课程点击查看
    精品题
    上千道典型习题
    仿真密卷 3
    仿真历年考点题
    专业题目解析
    原价¥89/科
    查看详情
    正保刷题宝

    · AI智能组卷

    · 海量试题

    · VIP解锁全部

    限时免费体验
    学习社区
    • 备考交流
    • 微信
    • 抖音
    • 视频号
    拒绝盲目备考,加学习群共同进步!
    寻找学习搭子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