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此标准自2009年12月1日实施。
单元内存在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附录一中表1、表2规定的临界量,即被定为重大危险源。
单元内存在的危险化学品的数量根据处理危险化学品种类的多少区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单元内存在的危险化学品为单一品种
则该危险化学品的数量即为单元内危险化学品的总量,若等于或超过相应的临界量,则定为重大危险源。
2.单元内存在的危险化学品为多品种时,则按下式计算,若满足该式,则定为重大危险源:
q1/Q1+q2/Q2+…+qn/Qn≥1
式中:
q1,q2,…,qn——每种危险化学品实际存在量,单位为吨;
Q1,Q2,…,Qn——与各危险化学品相对应的临界量,单位为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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