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事故:多指生产、工作上发生的意外损失或灾祸。生产安全事故为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件。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四个等级。
(二)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三)危险:指系统中存在导致发生不期望后果的可能性超过了人们的承受程度。必须指明危险的具体对象。
(四)海因里希法则:指在机械生产过程中,重伤或死亡、轻伤、无伤害事故的比例为1:29:300.
(五)危险源:是指可能造成人员伤害和疾病、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或其他损失的根源或状态。可以是物或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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