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卫生部门的职责
1.拟定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和标准;
2.负责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规范职业病的预防、保健,并查处违法行为;
3.负责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审批承担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并进行监督管理,规范职业病的检查和救治;负责化学品毒性鉴定管理工作;
4.负责对建设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卫生审查和竣工验收。
(二)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
1.负责制定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处罚的法规、标准,并监督实施;
2.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的监督检查,依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发放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负责职业危害申报,依法监督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的情况;
3.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4.组织指导、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