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照《细则》第11条对巷道布置的原则规定,“11.11”突出事故案例中的-567m轨道
石门布置,无论原设计方案还是修改后的,在处理同F13-5断层组的关系上都是值得探究的。“3.16”、“6.12”突出事故,通风系统不独立,巷道布置频繁穿过突出煤层。现场在巷道布置上注重揭煤系统的独立性,对其布置的合理性研究不够。
掘进安排要利于防突,避免两巷应力叠加,分析重力对防突利弊两方面的影响,如石门正揭或反揭、上山或下山掘进。“3.16”、“6.12”、“5.26”三起事故在巷道施工安排上、揭煤方向选择上都有不妥之处;在“6.12”事故中,若-506m七号运煤石门提前贯通,突出伤人事故完全可以避免。施工过程对防突的考虑,主要注意巷道施工质量和支护情况。片帮、冒顶、垮棚极易导致煤体失稳而诱导突出。而突出地点采用风镐作业更是万万不可,淮南因风镐作业诱导突出的有25起之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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