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申请从事爆破作业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爆破作业属于合法的生产活动;
2.有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民用爆炸物品专用仓库;
3.有具备相应资格的安全管理人员、仓库管理人员和具备国家规定执业资格的爆破作业人员;
4.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5.有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爆破作业专用设备;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责任编辑:Seaz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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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申请从事爆破作业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爆破作业属于合法的生产活动;
2.有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民用爆炸物品专用仓库;
3.有具备相应资格的安全管理人员、仓库管理人员和具备国家规定执业资格的爆破作业人员;
4.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5.有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爆破作业专用设备;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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