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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法复习资料——行政处罚的追诉时效

    2014-04-21 14:10 来源: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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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处罚的追诉时效是指对违法行为人追究责任,给予行政处罚的有效期限。如果超出这个期限,则不再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连续状态是指行为人连续实施数个同一种类的违法行为,如1个月内,每天都在销售盗版光盘。继续状态是指一个违法行为在时间上的延续,如制作盗版光盘先后花了15天的时间。追诉时效为两年,属一般规定,如果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则依法律规定。
    责任编辑:粥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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