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房学[2007]20号
各房地产估价师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1号,以下简称《办法》),满足房地产估价师继续教育需要,不断提高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的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我会定于2007年12月22-25日在山西举办一期房地产估价师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房地产估价最新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行业发展动态;房地产估价理论方法的最新进展;估价实务中的热点难点和案例剖析;房地产估价的新兴业务。
二、培训对象
未达到《办法》规定的继续教育合格标准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取得执业资格超过3年欲申请初始注册的房地产估价师。
结合本年度继续教育需求情况,本次培训优先受理2007年底注册有效期届满需延续注册的房地产估价师报名。
三、培训地点和时间
培训时间: 12月21日报到,22日至25日培训。
地点:山西太航大酒店(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亲贤北街28号;总机:0351-7085888)。
四、培训费用
每人800元(含资料费);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
住宿费:标准间240元/天,合住双人间:120元/天;餐饮费:70元/天。
五、注意事项
1、因培训地点床位和教室座位有限,请参加培训人员提前报名,额满为止。报名请将《房地产估价师继续教育培训登记表》(见附件)传真或发电子邮件至培训地点联系人。
报名后因故无法参加培训的,应至少提前3天告知联系人;无故不到会的,我会将予以记录并采取适当形式通报。
联系人:池伟、郭越
联系电话:0351-3580336、3073824
传真:0351-3580336
电子邮件:chi.wei@163.com
2、参加培训时,请学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未注册的房地产估价师携带执业资格证)。
3、本期培训按照30必修学时计算,培训结束经审核后,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我会网站(www.cirea.org.cn)上公告,学时累计到学员继续教育学时中。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