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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习题双管齐下搞定:工程监理的法律责任

2021-07-20 11:10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一、分值统计

监理知识点

二、金题巩固

  【2021年单选】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工程监理单位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且逾期未改正的,将被处以( )的罚款。

  A.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

  B.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

  C.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

  D.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2)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3)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4)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

  【2020年多选】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监理单位有( )行为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A.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

  B.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

  C.与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

  D.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

  E.转让工程监理业务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1)与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2)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

  【2019年单选】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责令改正。并对监理单位处( )的罚款。

  A.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

  B.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

  C.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

  D.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1)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2)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

  三、思维导图

监理知识点1

报考指南

监理工程师_报考指南
  • 报 名 时 间

    3月13日起

  • 大纲 / 教材

    1月陆续公布

  • 准考证打印

    考前10日至一周内

  • 考 试 时 间

    5月18、19日

  • 考 试 成 绩

    考后2个月左右

  • 合格证领取

    考后3个月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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