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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管理知识要点:明确保险责任

    2021-10-21 16:38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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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监理工程师考试时间暂未确定,根据往年时间推测预计考试时间在5月中旬,现阶段找准重点复习方向很重要,建设工程教育网为大家整理了重点内容,希望考生认真查看。

      合同管理知识要点:明确保险责任

      【考频分析】★★★★

      1.标准施工合同和简明施工合同的通用条款中考虑到承包人是工程施工的最直接责任人,因此均规定由承包人负责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并承担办理保险的费用。

      具体的投保内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保险期限等有关内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无论是由承包人还是发包人办理,均必须以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共同名义投保。

      3.保险金不足的补偿。损失赔偿的不足部分按合同相应条款的约定,由该事件的风险责任方负责补偿。永久工程损失的差额由发包人补偿;临时工程、施工设备等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4.未按约定投保的补偿

      (1)如果负有投保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未按合同约定办理保险,或未能使保险持续有效,另一方当事人可代为办理,所需费用由对方当事人承担。

      (2)当负有投保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未按合同约定办理某项保险,导致受益人未能得到保险人的赔偿,原应从该项保险得到的保险赔偿应由负有投保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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