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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高频考点:资格审查办法

2022-11-08 10:23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高频考点已经为大家进行整理,希望对备考监理工程师考试的考生有所帮助~

  合同管理高频考点:资格审查办法

  【考频分析】★★★

  1.资格审查中不得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1)不按审查委员会要求提供澄清或说明。(2)为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3)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或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4)为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等情形。(4)以及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在资格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行贿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等。

  2.有限数量制中的评分: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不少于3个且没有超过规定数量的,均通过资格预审,不再进行评分。

  3.在审查标准上,有限数量制和合格制并无本质或重要区别,都是需要进行初步审查和详细审。二者不同就在于有限数量制需要进行打分量化。

报考指南

监理工程师_报考指南
  • 报 名 时 间

    3月13日起

  • 大纲 / 教材

    1月陆续公布

  • 准考证打印

    考前10日至一周内

  • 考 试 时 间

    5月18、19日

  • 考 试 成 绩

    考后2个月左右

  • 合格证领取

    考后3个月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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