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监理工程师复习资料: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知识点: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选择具备资质等级的单位、招标、监理、不违法违规
(1)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
(2)应当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进行招标。
(3)须向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
(4)建设工程发包时,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量。
(5)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
(6)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也可以委托具有工程监理相应资质等级并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者其利害关系的该工程的设计单位进行监理。
下列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
1)国家重点建设工程;2)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3)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4)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5)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
(7)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可以与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合并办理。
【总结】质量监督手续、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证
(8)按照合同约定采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应当保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总结】谁采购谁对质量负责
(9)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不得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10)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竣工验收具备的条件:
■完成设计及合同约定的内容
■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有主要建材、构配件、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11)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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