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学习
建设工程教育网

APP学习更便捷

建设工程教育网

微信公众号

010-82326699

交流分享,早日上岸!

扫码并回复监理工程师进群
当前位置:建设工程教育网 > 监理工程师 > 备考资料 > 复习资料 > 正文

了解这些知识,工程发生质量事故不要慌

2021-07-12 17:04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工程发生质量事故不要慌

一、工程质量事故发生

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暂停令,要求暂停质量事故部位和与其有关联部位的施工,要求施工单位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好现场。同时,要求质量事故发生单位迅速按类别和等级向相应的主管部门上报

二、质量事故调查

项目监理机构要求施工单位进行质量事故调查、分析质量事故产生的原因,并提交质量事故调查报告

对于由质量事故调查组处理的,项目监理机构应积极配合,客观地提供相应证据。

三、完成技术处理方案

根据施工单位的质量调查报告或质量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处理意见,项目监理机构要求相关单位完成技术处理方案。质量事故技术处理方案一般由施工单位提出,经原设计单位同意签认,并报建设单位批准。

对于涉及结构安全和加固处理等的重大技术处理方案,一般由原设计单位提出。必要时,应要求相关单位组织专家论证,以确保处理方案可靠、可行、保证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

四、制定施工方案,按方案施工

技术处理方案经相关各方签认后,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单位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项目监理机构对处理过程进行跟踪检查,对处理结果进行验收。必要时应组织有关单位对处理结果进行鉴定。

五、签发工程复工令

质量事故处理完毕后,具备工程复工条件时,施工单位提出复工申请,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复工报审表及有关资料,符合要求后,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审核意见,报建设单位批准后,签发工程复工令。

六、处理记录整理归档

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交质量事故书面报告,并应将完整的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整理归档。

推荐阅读:点击下方图片了解更多监理小知识,监理证书轻松到手!

监理新课

报考指南

监理工程师_报考指南
  • 报 名 时 间

    3月13日起

  • 大纲 / 教材

    1月陆续公布

  • 准考证打印

    考前10日至一周内

  • 考 试 时 间

    5月18、19日

  • 考 试 成 绩

    考后2个月左右

  • 合格证领取

    考后3个月左右

阅读排行

课程
  • 免费试听
  • 免费直播
  • 免费题库
李娜 土建控制 零基础预习免费试听 免费试听

关注更多

立即扫码添加学习顾问

报考指导

考情速递

备考计划

帮你选课

网站地图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