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时客服电话:010-82333888
  • 官方号
    微信公众号
    热门资讯,实时推送
    微信号:jianshe99zb
    官方视频号
    免费直播,订阅提醒
    微信扫码即可关注
    考试指导老师
    扫码了解并领取资料
    微信扫码即可添加
    官方抖音号
    分享更多建工日常
    抖音扫一扫关注
  • APP下载
    扫一扫,立即下载
    医学教育网APP下载

    开发者:北京正保建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苹果版本:8.5.0

    安卓版本:8.5.0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 当前位置:建设工程教育网 > 监理工程师 > 考试动态 > 政策解析

    陕西住建厅:一名注册监理工程师最多可担任三项工程总监!

    2021-01-25 09:31 来源:陕西住建厅
    打印
    字体:

      陕西省住房和建设厅发布关于贯彻执行《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新修改内容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关于贯彻执行《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新修改内容的通知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咸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6月11日,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对《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部分条款作出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一是将第四十五条第二款修改为“一名注册监理工程师可以担任一项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当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时,应当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

      二是将第八十四条第一款中“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同时承担两个及两个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监理”修改为“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总监理工程师同时承担三个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监理”。

      请各单位严格遵循《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新修改内容,加强宣传引导,认真组织学习,切实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我省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有序开展。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月18日

    学员讨论(0
    • 公开课
    • 辅导课程
    • 免费直播
    更多免费试听课程点击查看
    精品题
    • 题库小程序
    正保刷题宝

    · AI智能组卷

    · 海量试题

    · VIP解锁全部

    限时99元/科 扫码免费体验
    学习社区
    • 备考交流
    • 微信
    • 抖音
    • 视频号
    拒绝盲目备考,加学习群共同进步!
    寻找学习搭子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