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政府的有关条例、规定和办法等。
2、认真履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所承诺的义务和承担的责任。
3、坚持公正的立场,公平地处理有关各方的争议。
4、坚持科学的态度和事实求是的原则。
5、坚持按监理合同的规定向业主提供技术服务的同时,帮助被监理单位完成其担负的建设任务。
6、不以个人的名义在报刊上刊登承揽业务的广告。
7、不得损害他人名誉。
8、不泄露所监理的工程需保密的事项。
9、不在任何承建商或材料设备供应商中兼职。
10、不擅自接受业主的额外津贴,也不接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津贴,不接受可能导致判断不公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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