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时间5月25-26日,考生们是否做好准备了呢?在考试之前建设工程教育为考生们整理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考试知识点,希望成为考生们备考二级建造师考试的得力小助手。
2019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工程法规》考点知识:终止合同的经济补偿资料已经准备好啦,大家快来学习吧!
工程法规考点知识:终止合同的经济补偿
1.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
2.6个月以上不满1年,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3.工资高于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按3倍支付,补偿的最高不超过12年;
4.月工资指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标准计算。
【2017试题·多选题】下列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中,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有( )。
A.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解除劳动合同的
B.劳动合同期满但劳动者不同意按原劳动合同条件续订劳动合同,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C.因劳动者同时与他人建立劳动管理,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解除劳动合同的
D.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E.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解除劳动合同的
『正确答案』AE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选项B,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1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选项C,是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选项D,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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