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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关于注册监理工程师办理延续注册手续的紧急通知

    2010-03-16 16:5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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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注册监理工程师办理延续注册手续的紧急通知

    各会员单位:

      我市于2007年注册的一批监理工程师已逾有效期,需要办理延续注册手续。根据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于2006年4月17日印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工作规程》规定,注册3年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在注册有效期届满一个月前申请延续注册。鉴于延续注册资料需经市协会统一报送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然后再报国家住房和建设部,为此,我协会已于2009年8月3日在协会网上发出了“温馨提示”,请各注册单位提前一个半月至两个月统一到协会办理延续注册手续,但时至今日,仍有数百已注册期满的监理工程师未到协会办理延续注册手续。

      为方便各监理企业的工作,经协会请示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同意我协会适当延期报送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延续注册资料。特请各有关监理企业务必于本周五(3月19日)前,将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延续注册的有关资料(其中,注册证书提供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报送协会,由协会统一报送省注册中心。否则,注册有效期届满的注册监理工程师需重新办理初始注册手续,初始注册时间6个月左右。

      深圳市监理工程师协会
      二○一○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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