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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2020年一级消防工程师报考是否需要提供社保证明

2020-09-08 08:39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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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提问:天津市2020年一级消防工程师报考是否需要提供社保证明?

建设工程教育网小编答:为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为天津的报考人员方可在天津地区报名参加考试。报考人员须如实填报本人工作单位、工作年限、联系方式等信息。我市将通过社保数据比对等方式核实报考人员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如提供虚假信息将被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考试时间及科目

2020年11月7日至11月8日。

11月7日上午 9:00-11:30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客观题);

11月7日下午14:00-16:30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客观题);

11月8日上午9:00-12:00消防安全案例分析(主观题)。

考试成绩公布

(一)根据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0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28号),将于2021年2月底公布考试成绩,届时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为)成绩查询栏目查询。

(二)考试成绩公布后,如报考人员对本人考试结果有疑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30日内将成绩核查申请发送至,逾期不再受理。成绩核查的具体要求可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版块“办事指南”栏目查询。

成绩核查范围: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核查成绩等有关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5]168号)文件规定,查分原则上仅限于主观题科目,客观题科目除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或参加考试但成绩为缺考这两种情况的报考人员可以申请查分外,其余情况均不受理查分申请。成绩核查由专门工作人员将各项小分重新累加,检查有否漏记、错记,不进行重新阅卷。

(三)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四)考试结束后将对拟合格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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