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河南省的一级造价师考试注意事项
报名办法
2019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但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考生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有关告知承诺制具体内容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查询。
(一)网上报名注意事项如下:
1、 要认真阅读并知晓网上报名操作流程;
2、 要对照报名条件(见上文“报名及免试条件”),如实提交本人相关信息,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不允许代为承诺;
3、 学历学位信息不在自动核验范围内需要人工核验的考生(具有中专以下学历或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和2008年9月以前取得的学位),须按要求上传相关证件的扫描件。
(二)下列考生需要到现场提交信息并进行人工核查的考生包括:
1、 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考生;
2、 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核验未通过的考生;
3、 资格审查部门认为网上提交的信息有问题的考生;
现场人工核查具体做法(见下文“现场人工核查”)。
监督监管及虚假承诺处理
(一)监督监管
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后,对考生将实施全程社会监督和加强全面管理。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由行业主管部门采取一定方式复核,并由考试行业主管部门和人事考试机构在门户网站上公示,对于有举报的,必须认真核实。
(二)虚假承诺处理
1. 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且不退还已交考试费用。
2. 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 记入专业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并视情况将失信人员信息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注意事项
(一)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和水利局要加强对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考试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省市两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考试报名汇总表》是人事考试机构确定考生是否通过资格核查和能否缴费的依据。行业主管部门务必核对准确后按规定时间报送,否则,将影响考生网上缴费。
(三)为保证新旧考试平稳度过,原参加2017年度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全部科目且通过部分科目的考生,其考试合格成绩继续有效,并按照4年为一个周期的办法顺延至2020年,此部分考生原则上不允许变更报考专业,若变更专业按新考生报考。
(四)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携带文具仅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五)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计价》(客观题)、《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主观题)在答题前考生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六)考生参加考试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七)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查询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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