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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将手机伸至女子裙下偷拍被拘留5天

2006-6-20 9:49  【 】【打印】【我要纠错

  昨天上午,合肥大钟楼电信营业厅出现龌龊一幕:一名中年男子趁一名办理业务的女青年不备之机,竟将手机伸到其裙下偷拍,幸被眼尖的保安队员当场抓获。据处理此案的芜湖路派出所民警介绍,该男子的行为属于法律所不允许的“偷拍”,警方将对其行政拘留5日,这也是《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以来合肥警方查处的首例偷拍案件。

  据大钟楼电信营业厅保安队梁队长介绍,昨天上午10时30分,保安队员朱国庆巡逻至大厅小灵通烧号柜台时,看见一名穿裙子的年轻女子正俯身趴在柜台上办理业务,一名男子正坐在紧挨着该女子的一把椅子上,一只手掀开裙角,另一只手拿着手机伸进去偷拍。朱国庆立即冲过去,质问该男子:“你在干什么?”发现丑事败露,该男子一言未发,迅速把手缩了回来,此时受害女子才反应过来。朱国庆当即将该男子的手机没收,该男子多次试图将手机强行夺回,但未能得逞。接到报警后,110民警迅速赶至现场,将该男子送往芜湖路派出所处理。

  昨天下午,记者就此事采访了芜湖路派出所王副所长。据王副所长介绍,这名涉嫌偷拍的男子姓彭,今年40多岁,肥西人,在合肥没有固定职业。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彭某的行为属于“偷窥、偷拍他人隐私”。昨天下午,警方做出决定,依法将彭某行政拘留5日。

延伸阅读: 手机 裙下 偷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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