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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未婚先孕产下男婴 父亲活埋婴儿获刑

2006-8-2 10:16  【 】【打印】【我要纠错

  女儿未婚产下男婴,在害怕丢脸和无力抚养的双重压力下,父亲竟亲手将男婴活埋,幸亏好心市民及时发现,新生婴儿最终免遭厄运。记者昨日获悉,活埋小渝志航的两凶手受到法律制裁:生母曹芳、外公曹忠(均系化名)被渝北区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捕。

  案发后,渝北警方赓即将曹家父女抓获。据24岁的曹芳交代:去年10月,曹芳与张孟确立恋爱关系,二人随后同居。2个月后,二人因感情不合分手。今年1月,曹芳发现自己怀孕了,但她没有把此事告诉任何人。7月9日上午,曹芳在自家厕所生下孩子。在父亲的逼问下,曹芳讲出了未婚生育的实情。

  曹芳称,她恨张孟,且自己无抚养能力,未婚生子又很丢脸,遂产生了把婴儿活埋的想法。曹忠认为女儿没有工作,确实养活不了小孩,遂商量“娃儿要么送人,要么活埋”。次日凌晨2点,曹某用菜刀在龙溪松桥支路某家属区内的一块绿化地挖了一个坑,并将婴儿光身埋进此坑。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延伸阅读: 女儿 父亲 活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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