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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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土地登记代理相关法律知识考前冲刺习题(二)

2008-11-10 09:09 来源: 打印 | 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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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A.最后三个月内
  B.最后五个月内
  C.最后六个月内
  D.最后九个月内
  答案:C
  解析:我国《民法通则》第139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22、甲借给乙1 万元人民币,约定2005 年6 月30 日还款,但乙未按期还款。2005 年12 月31 日甲的律师向乙发出律师函,要求乙还款。乙于2006 年1 月3日收到该律师函。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该律师函对诉讼时效将产生的影响是( )。
  A.诉讼时效中止
  B.诉讼时效终止
  C.诉讼时效中断
  D.诉讼时效延长
  答案:C
  解析:依据《民法通则》第140条规定,引起时效期间中断的法定事由有:(1)起诉。(2)以请求、通知和催告等方式主张权利。这里是指权利人于诉讼外主张自己的权利,要求义务人履行义务。权利人提出要求,不限于直接向义务人提出,权利人向债务保证人、债务人的代理人或财产代管人主张权利的,亦可构成时效的中断。(3)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又称承认或认诺。 

  23、在下列情况中,诉讼时效期限为一年的是( )。
  A.公民丙与他人发生相邻权纠纷
  B.甲公民借钱给乙公民,但没有写明还钱的时间
  C.小周与他的父母对分割财产发生纠纷
  D.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答案:D
  解析:我国《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下列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别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

  24、物权消灭的原因中,( ) 是指两个无并存必要的物权同归于一人的法律事实。 
  A.混同
  B.抛弃
  C.标的物灭失
  D.添附
  答案:A
  解析:物权消灭原因的混同,是指两个无并存必要的物权同归于一人的法律事实。

  25、下列关于所有权与定限物权,表述错误的是( )。
  A.所有权又称为完全物权
  B.所有权是对标的物为全面支配的物权
  C.定限物权又称为限制物权或他物权
  D.定限物权不能产生限制所有权的作用
  答案:D
  解析:定限物权还可以产生限制所有权的作用。

  26、甲、乙、丙共有房屋一套,甲欲以5万元的价格转让自己的份额,丙表示不买,甲未通知乙转让之事。2个月后,丁愿意购买,甲接受了丁的购房款,此时,丙、乙均要求以同一价格购买甲的份额,甲父也要购买,甲的份额应当转让给( )。
  A.丁
  B.乙与丙
  C.乙
  D.甲父
  答案:C
  解析:我国《民法通则》第78条第3款即规定,按份共有财产的每个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者转让。但在出售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27、甲和乙共有两间平房,因拆迁双方发生争议,甲主张该房是按份共有财产,乙主张是共同共有财产,但双方都没有证据证明共有性质,法院应当认定该房为( )。
  A.按份共有
  B.共同共有
  C.甲个人所有
  D.收归国有
  答案:B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88条规定,“对于共有财产,部分共有人主张按份共有,部分共有人主张共同共有,如果不能证明财产是按份共有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共有。”

  28、杜某上班途中拾得一个皮包,内装提货单、现金等财物。杜某在现场等侯了一会儿,未见失主,就携包上班。次日杜某见到报纸上登了一则启事。写明“如有拾得者,酬谢2000元”。杜某见失主所寻找的正是自己拾得的皮包,便把皮包返还给失主。但在杜某向失主请求酬金时,被失主拒绝。杜某应当( )。
  A.无偿归还拾得物。因为我国法律未规定拾得人有获得报酬的权利
  B.无偿归还拾得物,有权要求失主偿还因此而支出的费用,但无权获得报酬
  C.归还拾得物,无权要求失主给予报酬
  D.归还给得物,有权要求失主支付2000元的酬金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拾得物的处理。在本案中林某应归还拾得物,且法律并未禁止拾得人可取得报酬,因此当事人之间约定有报酬的,应予支持。这是私法自治的表现。民法通则第79条规定:“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接收单位应当对上缴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表扬或者物质奖励。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费用由失主偿还。”

  29、占有他人不动产而享有使用收益权利者,是( )。
  A.出典人
  B.典权人
  C.典物
  D.典价
  答案:B
  解析:占有他人不动产而享有使用收益权利者,是典权人。

  30、我国《民法通则》所明确规定的用益物权是( )。
  A.典权
  B.地上权
  C.相邻权
  D.土地承包经营权
  答案:D
  解析:我国《民法通则》对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了基本的规定。

  31、下列不属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法律特征的是( )。
  A.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法律基础是国有土地所有权与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分离
  B.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无偿行为
  C.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人在一定期限内对国有土地使用权享有权利
  D.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人与受让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由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
  答案:B
  解析: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具有的法律特征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有偿行为。

  32、下列主体中,( )可以为宅基地使用权的权利主体。
  A.城乡居民
  B.村委会
  C.法人
  D.村办企业
  答案:A

  解析: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是城乡居民,包括回原籍乡村定居的离退休干部和华侨等。
  33、农民甲因做生意而向乙借款,双方约定,将自己承包的五亩及地上所种的小麦抵押给乙。因甲无力还款而引起纠纷。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该抵押合同全部有效
  B.该抵押合同全部无效
  C.该抵押合同中涉及的五亩承包地作为抵押物的条款有效
  D.该抵押合同中涉及小麦作为抵押物的条款有效
  答案:D
  解析:《担保法》第37条规定了禁止抵押的财产:1)土地所有权;2)除上述抵押人依法承包的荒地使用权和乡(镇)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外的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6)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34、某甲将自己房屋一间作为抵押向某乙借款2000元。在抵押期间,某丙向某甲表示愿以3000元购买甲的房屋,甲也想将抵押的房屋出卖,此时甲该( )
  A.甲可以将该房屋卖给丙,无须告知抵押权人乙,但丙只有在抵押关系解除后,才能享有该房屋的所有权
  B.甲有权将该房屋出卖,但须事先告知抵押权人某乙及告知受让人丙房屋抵押的情况
  C.甲只能将该房屋卖给乙
  D.甲无权将该房屋出卖,因他已不是房屋的所有人了
  答案:B
  解析:抵押设定后,抵押人可将抵押物转让给他人。在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35、最高额抵押担保( )。
  A.将来发生的债权
  B.过去发生的债权
  C.已发生的债权
  D.发生一定时间的债权
  答案:A
  解析:最高额抵押担保将来发生的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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