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估价师

当前位置:建设工程教育网 > 土地估价师 > 考试动态 > 正文

[陕西]土地估价师考试11月30日前报名

2006-11-13 10:45 来源: 打印 | 收藏 |
字号

大 | 中 | 小

  关于组织2006年度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市国土资源局、杨凌示范区国土资源局: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组织2006年度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6]129号)要求,自2006年度起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报考人员自由选择报考科目的种类和数目,考试合格成绩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滚动有效,全部考试科目合格者,获得国土资源部统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2006年度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定于2007年1月27日至28日举行。为认真做好我省的报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组织工作2006年度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由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考试委员会)领导。

  考试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考试委员会的指导下,具体负责实施考试委员会决定事宜和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由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具体承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考区,各考区设立考区办公室,在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的指导下,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考区考试信息公告;报考人员资格审查、登记和准考证发放;考点考场安排和考试期间的保密、安全措施落实;协助完成本考区监考任务。为了做好我省的考试组织工作,省厅拟由土地利用管理处牵头组织实施,相关负责同志组成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考试的组织协调工作。省土地估价师协会做好协助工作,具体负责报考人员资格审核、报名登记、安排考场、发放准考证等具体工作。

  二、  报名条件

  (一)考试报名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报名:1、取得大专学历且从事相关工作满2年;

  2、取得本科学历且从事相关工作满1年;

  3、取得博士学位、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

  4、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要求,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认可的中级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报名之日止未满5年的;

  2、被取消土地估价师资格未满5年的;

  3、被取消考试资格未满2年的;

  4、因在评估或相关业务中犯有错误,受到行政处罚或者撤职以上行政处分,自处罚、处分之日起至报名之日止不满2年的;

  5、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三、报名事宜报考人员应携带报名表(见附件)和以下证件、资料办理报名手续:

  1、合法有效证件(公民身份证、现役军人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或士兵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国务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

  4、两寸近期彩色证件照2张。

  报名者的个人资料应真实、准确无误。若发现弄虚作假的行为,取消其考试资格,并追究有关单位的责任。

  西安市报考人员直接到省土地估价师协会办公室报名,其它地区的考生到所在市国土资源管理局提交报名材料,各市于11月30日前统一到省土地估价师协会办公室报名。

  四、考试科目、范围及参考资料考试科目五门包括:

  土地管理基础与法规、土地估价理论方法、土地估价实务基础、土地估价案例与报告、土地估价相关知识,全部实行闭卷考试。各科考试范围及考试参考资料详见《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大纲(2006年)》。考试大纲与资料可于报名时在省土地估价师协会办公室购买。

  五、考试时间全国统一按照“北京时间”进行考试。

  其中:1月27日:土地管理基础与法规  9:00―10:00土地估价理论方法  10:30―12:00土地估价实务基础  14:30―17:00 1月28日:土地估价案例与报告  9:00―11:30土地估价相关知识  14:30―17:00为帮助报考人员顺利应考,省厅将根据报名情况组织考前培训,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试收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土地估价师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147号)和省物价局有关要求,报考人员按每人每科60元收取考试费

  七、发证与执业

  考生可在全部考试结束之日起3个月内,在国土资源部的《土地估价机构和人员执业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考试成绩。全部考试科目合格者,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

  2006年以后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的土地估价师,需要通过实践考核,进行执业登记后方能在土地估价报告上签字,承担法律责任。

  首次实践考核将于2007年进行,凡取得2006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并符合2004年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国土资发〔2004〕95号)的人员,可直接报名参加实践考核。实践考核的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省土地估价师协会办公室地址:西安市雁塔北路100号办公楼611房间联系电话:029―87851060联系人:谢梅

  附件:2006年度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表

  二零零六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

  2006年度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表(复印有效)

姓名
 
 
性别
 
 
民族
 
 
照
片
(二寸近期彩色证件照)
 
档案号
 
 
申报科目
 
 
报名编号
 
 
考区代码
 
 
考区名称
 
 
出生年月
 
 
籍贯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学历或学位
 
 
所学专业
 
 
毕业院校
 
 
毕业时间
 
 
是否具有中级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
 
 
职称类型
 
 
取得职称时间
 
 
参加工作时间
 
 
从事土地估价相关工作时间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邮件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工
作
简
历
 
 
备注
 
 
考区办公室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报考人员如实填写,字迹清晰,如因填写错误导致不良后果的,责任自负;

  2、所填姓名必须与身份证上的一致;

  3、照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4、“档案号”首次报名时不填;

  5、“报名编号”由各考区办公室统一编写,考生不填;

  6、“考区代码”“考区名称”请向各考区办公室查询。

延伸阅读:陕西 土地 估价师
班次推荐

4大班次+考前模拟题 提升学习效果;

经典班次组合 专家在线答疑!

特色通关班:当期考试结束后一周关闭
特色无忧班:报名或考试当期不过,第二年免费学

4大班次+考前模拟题+1套预测试题

智能交互课件 阶段测试点评!

精品通关班:当期考试结束后一周关闭
精品无忧班:报名或考试当期不过,第二年免费学

考前模拟题+2套预测试题+考前冲关宝典

名师定期直播 一对一跟踪教学

实验通关班:当期考试结束后一周关闭
实验无忧班:报名或考试当期不过,第二年免费学

考前模拟题+3套预测题+冲关宝典+考前重点

大数据分析小灶教学 私人定制服务!

定制通关班:当期考试结束后一周关闭
定制无忧班:报名或考试当期不过,第二年免费学

以知识点为单元 十分钟一堂课

智能交互课件 阶段测试点评

报同科目辅导 享7折优惠!

最新资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联系方式:010-82326699 / 400 810 5999。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