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地价评估的程序是从接受委估者的估价委托书开始到最后写出估价报告书,然后将报告书交给委估者而领取估价报酬的全过程。估价师进行估价,必须有相应的估价程序,一般是从决定估价的基本目的、拟定估价计划、查证委估宗地状况、资料收集及整理、资料分析与价格影响和构成因素分析到最后估价额的决定及估价报告的提出。土地估价的具体程序为:
(1)接受土地估价任务,签订估价合同;
(2)确定估价的基本项目,包括确认估价对象、估价目的、估价条件、地价定义和使用年期等;
(3)拟订估价作业计划;
(4)资料收集与实地踏勘;
(5)一般资料整理与分析;
(6)选择适宜的估价方法,试算土地价格;
(7)试算价格调整与估价额确定;
(8)撰写土地估价报告;
(9)交付土地估价报告,收取估价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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