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适合于投资建设项目高层专业管理人员。这里的投资建设项目,即指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包括国有、民营、外资、股份制企业等各种所有制形式的投资建设项目。高层专业管理人员,是指负责投资建设项目组织、决策、实施的高层管理人员。
人事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出的《关于印发<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认证制度暂行规定>和<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10号)规定,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可受聘承担投资建设项目高层专业管理工作。其行政职务和管理职能,由投资建设项目法人(项目业主)聘用或选派,并授权其相应职能。
该项认证制度,具有向社会和用人单位推荐性质。用人单位根据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可视其业绩、职业道德等情况,予以继续聘任、或新聘任、或以后聘任、或不聘任。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联系方式:010-82326699 / 400 810 5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