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之间在小区内发生争斗(对骂、动手)的四个处理原则:
1、劝阻双方住口住手——分开原则,先短距离分开,尽可能迅速地将一方或双方带离现场(最好不要在同一地点),一个巴掌拍不响。
2、先制止持物一方——持物的危害性较大,应先行劝离,但要注意不要让另一方跟进,否则可能产生被劝离方认为我们偏袒的误解。
3、先送伤者去医院——伤者为重,业主发生争斗,我们一般不便报警(恶劣情况除外)。
4、行为规劝为主——都是业主,公共场所的影响不好(虽然不是我们的责任引起),尽量用行动带离配合简单劝解,现场说多了会导致双方继续争吵(即使停手),无益于息事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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