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人职管[2008]15号
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事局、建委(建设局)、交通局、环保局、水利局,省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根据人事部、建设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注册环保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56号)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见(附件1)。
二、报名程序及报名办法
今年注册环保工程师所有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网址:www.hbrsks.gov.cn),填写报考信息,上传1寸近期正面免冠电子彩照(jpg格式,照片大小在8Kb-10Kb之间,五官轮廓清晰,占满图片框)。
(一)所有报考人员,在网上准确、完整提交报名信息,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盖章)后,持有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单位出具的职业年限证明等)原件办理资格审查手续。
省直报考人员,到省建设厅注册办进行资格审查(盖章),由省建设厅注册办在网上做资格审查通过标志,在湖北人事考试网缴费。
市州以下报考人员,经市州人事职改部门会同建设、交通、环保、水利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盖章)后,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院)现场缴费。
(二)免试科目人员
符合免试科目的新老报考人员,均须在网上准确、完整提交报名信息,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盖章)后,持有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单位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等)原件办理资格审查手续。省直报考人员须到省建设厅注册办和省职改办进行资格审查(盖章)后,由省人事考试院考评一处在网上做资格审查确认标志,在湖北人事考试网缴费。市州以下报考人员,经市、州、省直管市、林区建设主管部门和人事职改部门资格审查后,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院)现场缴费。
国务院各部门所属单位和中央管理企业的在鄂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进行报名。
具体网上报名、缴费、准考证下载办法请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网址:www.hbrsks.gov.cn)查询。
(三)报名点的选择
报考人员在网上选择报名点时,可自愿就近选择。武汉城区有省直和武汉市两个报名点:省直报名点在武昌(湖北省人事考试院,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茶港军转小区1号楼),武汉市报名点在汉口(武汉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武汉市江岸区黄孝河路5号)。
三、考务日程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08年6月10日9:00—6月20日16:00.
(二)资格审查时间
省直报名点资格审查时间为2008年6月10日9:00—6月21日16:00(双休日除外)。
各市州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资格审查时间,并予以公布。
(三)缴费确认时间
省直报名点缴费确认时间为2008年6月10日9:00—6月22日16:00.
各市州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现场缴费确认时间,并予以公布。
(四)准考证下载时间
2008年9月15日—9月19日。
(五)考试时间:
2008年9月20日
上午08:00~11:00各专业知识考试(上)
08:00~12:00各专业基础考试(上)
下午14:00~17:00各专业知识考试(下)
14:00~18:00各专业基础考试(下)
2008年9月21日
上午08:00~11:00各专业案例考试(上)
08:00~12:00一、二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上)
下午14:00~17:00各专业案例考试(下)
14:00~18:00一、二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下)
各地于2008年7月15日前将报名数据库及试卷预订单报省人事考试院考评一处。
四、考试题型及答题方式
各专业的《基础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试卷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各专业的基础考试均为闭卷考试,只允许考生使用统一配发的《考试手册》(考后收回),禁止携带其它参考资料。各专业的基础考试上午为统一试卷,下午为分专业试卷。各专业的专业考试为开卷考试,允许考生携带正规出版社出版的各种专业规范、参考书和复习手册。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专业考试》以及其他专业的《专业案例考试》要求考生填涂答题卡的同时,在试卷上写出答案和解答过程,具体的作答及评分操作按《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各专业专业案例考试及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的考试与评分办法》的规定进行。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2B铅笔、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三角板、橡皮以及科学计算器(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草稿纸由各地统一配发,数量应满足考生作答需要,考后收回。
为帮助考生做好考试准备,请各位考生在湖北人事考试网下载本文件的各专业考试的考生须知,注册环保工程师专业考试所使用的规范、标准。
五、考试成绩及考试信息管理
各专业执业资格考试均为非滚动管理考试,参加基础考试或专业考试的考生应分别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参加基础考试合格并按规定完成职业实践年限者,方能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合格后,方可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
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为了便于考后的信息统计、分析及办证,报名时必须采集报考人员的学历、所学专业、性别、出生年月等信息。考前规则模板中增加了上述信息的必录设置。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
六、考点设置
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设置考点。
七、考试报名费
根据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鄂价费[2005]266号文件规定,注册环保工程师的基础考试每人每科80元,专业考试每人每科90元。
各地人事、建设、交通、水利、环保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管理,严肃考风考纪,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2008年度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湖北省环保局
二○○八年五月九日
附件:2008年度全国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相应专业教育和职业实践条件者,均可申请参加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考试。
(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基础考试:
1、取得本专业(指环境工程、环境科学、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农业资源与环境等专业,详见附件16,下同)或相近专业(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热能与动力工程、土木工程等专业,详见附件16,下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2、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3、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二)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专业考试:
1、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2、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3、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含相近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4、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5、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6、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三)截止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1、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