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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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2008年度一、二级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6月18日-

2008-06-13 09:12 来源: 打印 | 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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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8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建设规划局、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机构)、各勘察设计单位:

  根据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和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8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建注[2008]3号)的要求,现将我省2008年度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类别

  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动力、给水排水),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

  注:其中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按水利水电工程规划、水工结构、水利水电工程地质、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等五个专业方向选报。

  二、考试时间:

  2008年9月20日、21日,具体安排见附件一。

  三、报考条件:

  各专业报考条件见附件二。

  四、考试代码:

  各专业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见附件三。

  五、注意事项:

  1、各专业考试均为非滚动管理考试,参加基础考试或专业考试的考生应分别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

  2、各专业的基础考试均为闭卷考试,只允许考生使用统一配发的《考试手册》(考后收回),禁止携带其它参考资料。各专业基础考试上午为统一试卷,下午为分专业试卷。

  各专业的专业考试为开卷考试,允许考生携带正规出版社出版的各种专业规范、参考书和复习手册。

  六、报名材料:见附件四。

  七、报名办法:按照人事部考试中心要求,从2008年度起,考生报名信息必须通过网络进行传递。考生可于6月18日-6月26日前登陆陕西人事考试网(网址: http://www.sxrsks.cn),在网上填写《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表》,并下载打印报名表,于6月23日-6月27日至陕西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进行现场报名确认,逾期不予受理。考生应于考前10日内登陆陕西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八、考试费用:

  1、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基础考试(2科)140元/人,专业考试(2科)260元/人

  2、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2科)260元/人

  3、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基础考试(2科)140元/人,专业考试(4科)540元/人

  4、注册电气、公用设备、化工、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基础考试(2科)170元/人,专业考试(4科)440元/人

  5、注册环保、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基础考试(2科)160元/人,专业考试(4科)360元/人。

  九、报名时间:

  1、省部属、西安市属单位 6月23、24日

  2、咸阳、杨凌示范区、铜川 6月25日

  3、宝鸡、商洛、渭南、汉中 6月26日

  4、安康、延安、榆林 6月27日

  十、报名联系单位:陕西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联系地址:西安市南新街28号德邻酒店三层311房间

  联系电话:029-87283010 87241792

  十一、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29-87457489

  附件一:2008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表

  附件二:2008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及新旧专业对照表

  附件三: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表

  附件四: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申报材料

  二OO八年五月八日

  附件一:

2008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表

日 期  时 间  科 目 
9月20日
  
8:00—11:00  各专业知识考试(上) 
8:00—12:00  各专业基础考试(上) 
14:00-17:00  各专业知识考试(下) 
14:00-18:00  各专业基础考试(下) 
9月21日  8:00—11:00  各专业案例考试(上) 
8:00-12:00  一、二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上) 
14:00-17:00  各专业案例考试(下) 
14:00-18:00  一、二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下) 
 
  附件二:2008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1、2008年度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基础考试报考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
类别  专业名称  学历或学位  职业实践
最少时间 
最迟毕
业年限 


业 
结构工程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     2008年 
建筑工程
(不含岩土工程) 
评估通过并在合格有效期内的工学学士学位     2007年 
未通过评估的工学学士学位     2007年 
专科毕业  1年  2006年 



业 
建筑工程的岩土工程
交通土建工程
矿井建设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
海岸与海洋工程
农业建筑与环境工程
建筑学
工程力学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     2007年 
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     2007年 
专科毕业  1年  2006年 
其它工科专业  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及以上学位  1年  2006年 
  二、1971年(含1971)以后毕业,不具备规定学历的人员,从事建筑工程设计工作累计15年以上,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专业负责人或主要设计人,完成建筑工程分类标准三级以上项目4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1项。
  2、作为专业负责人或主要设计人,完成中型工业建筑工程以上项目4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不少于1项。
 
  2、2008年度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考试报考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
类别  专业名称  学历或学位  Ⅰ类人员  Ⅱ类人员 
职业实践最少时间  最迟毕
业年限 
职业实践
最少时间 
最迟毕
业年限 


业 
结构工程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  4年  2004年  6年  1991年 
建筑工程
(不含岩土工程) 
评估通过并在合格有效期内的工学学士学位  4年  2004年  Ⅱ类人员中无此类人员 
未通过评估的工学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  5年  2003年  8年  1989年 
专科毕业  6年  2002年  9年  1988年 
相近专业  建筑工程的岩土工程
交通土建工程
矿井建设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
海岸与海洋工程
农业建筑与环境工程
建筑学
工程力学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  5年  2003年  8年  1989年 
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  6年  2002年  9年  1988年 
专科毕业  7年  2001年  10年  1987年 
其它工科专业  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及以上学位  8年  2000年  12年  1985年 
  注:表中“Ⅰ类人员”指基础考试已经通过,继续报考专业考试的人员:“Ⅱ类人员”指符合免基础考试条件只参加专业考试的人员。该类人员可一直参加专业考试,直至通过为止。
  二、1970年(含1970年)以前建筑工程专业大学本科、专科毕业的人员。
  三、1970年(含1970年)以前建筑工程或相近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从事结构设计工作累计10年以上的人员。
  四、1970年(含1970年)以前参加工作,不具备规定学历要求,从事结构设计工作累计15年以上的人员。
 
  3、2008年度全国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类别  专业名称  学 历  职业实践
最少时间(年) 
最迟毕
业年限 


业 
工业与民用建筑  本科及以上学历  2  2006年 
普通大专毕业  3  2005年 
成人大专毕业  4  2004年 
普通中专毕业  6  2002年 
成人中专毕业  7  2001年 



业 
建筑设计技术
村镇建设
公路与桥梁
城市地下铁道
铁道工程
铁道桥梁与隧道
小型土木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建筑
水利工程
港口与航道工程 
本科及以上学历  4  2004年 
普通大专毕业  6  2002年 
成人大专毕业  7  2001年 
普通中专毕业  9  1999年 
成人中专毕业  10  1998年 
不具备
规定学历 
从事结构设计工作满13年以上,且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过三级(或中型工业建筑项目)不少于二项  13    
           
 
  4、2008年度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试基础考试报考条件
类别  专 业 名 称  学历或学历位  职业实践
最少时间 
最迟毕业年限 


业 
勘查技术与工程
土木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
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专业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2007年 
专科毕业  1年  2006年 
相近
专业 
地质勘探
环境工程
工程力学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2007年 
专科毕业  1年  2006年 
其它
工科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1年  2006年 
 
  5、2008年度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试专业考试报考条件
类别  专业名称  学历或学位  I类人员  II类人员 
职业实践最少时间  最迟毕业年限  职业实践
最少时间 
最迟毕业年限 
本专业  勘察技术与工程
土木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
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专业 
博士学位  2  2006  6  1991
  
工学硕士学位  3  2005 
双学土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  4  2004  7  1991 
本科毕业  5  2003  8  1989 
大专毕业  6  2002  9  1987 
中专学历        10  1977 
相近专业  地质勘探
环境工程
工程力学 
工学博士学位  3  2005  7  1991 
工学硕士学位  4  2004 
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  5  2003  8  1991 
本科毕业  6  2002  9  1989 
专科毕业  7  2001  10  1987 
中专学历        10  1972 
其他工科专业  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8  2000  12  1985 
大专及以上学历        9  1982 
  注:表中“I类人员”指基础考试已经通过,继续申报专业考试的人员:“II类人员”指符合免基础考试条件,只参加专业考试的人员。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新旧专业对应表
 
专业划分  新专业名称  旧专业名称 


业  
1、勘查技术与工程  
2、土木工程
3、水利水电工程 
4、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  
岩土工程
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
勘察工程
建筑工程
结构工程
工业与民用建筑
城镇建设
地下工程与隧道工程
桥梁工程
铁道工程
交通工程
公路、城市道路及机场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建筑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
河川枢纽及水电站建筑物
河流泥沙与治河工程
水工结构工程
港口及航道工程
港口水工建筑
海岸与海洋工程  



业 
1、地质勘探 
2、环境工程 
3、工程力学  
煤田地质勘查
地质矿产勘察
采矿工程
探矿工程
矿井建设
钻井工程
地球化学与勘查
应用地球物理
勘查地球物理
矿场地球物理
石油地质勘察
环境工程
农业建筑与环境
工程力学  
其 他 专 业  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 
  注:表中“新专业名称”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等教育司1998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规定的专业名称:“旧专业名称”指1998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颁布前各院校所采用的专业名称。
 
  6、2008年度全国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基础考试报考条件
类别  专 业 名 称  学历或学历位  职业实践
最少时间 
最迟毕业年限 


业 
各专业名称详见附表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2007年 
专科毕业  1年  2006年 
相近
专业 
各专业名称详见附表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2007年 
专科毕业  1年  2006年 
其它
工科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1年  2006年 
  7、2008年度全国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考试报考条件
类别  专业名称  学历或学位  I类人员  II类人员 
职业实践最少时间  最迟毕业年限  职业实践
最少时间 
最迟毕业年限 


业 
各专业名称
详见附表 
博士学位  2  2006  5  1997
  
工学硕士学位  3  2005  6  1996 
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  4  2004  7  1995 
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  4  2004  8  1994 
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  5  2003 
大专学历  6  2002  9  1993 
中专学历        25  1977 
相近专业  各专业名称
详见附表 
工学博士学位  3  2005  6  1996 
工学硕士学位  4  2004  7  1995 
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  5  2003  8  1994 
本科毕业  6  2002  9  1993 
专科毕业  7  2001  10  1992 
中专学历        30  1972 
其他工科专业  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8  2000  12  1990 
大专学历        15  1987 
  注:表中“I类人员”指基础考试已经通过,继续申报专业考试的人员:“II类人员”指符合免基础考试条件只参加专业考试的人员。
 
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新旧专业对照表
 
专业划分  新专业名称  旧专业名称 
本专业  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  港口及航道工程
港口水工建筑工程
海岸与海洋工程
水道及港口工程
港口建筑工程
港口航道及海岸工程
港口、海岸及近岸工程
航道(或整治)工程 
相近专业  船舶与海洋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
土木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建筑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
河川枢纽及水电站建筑物
河流泥沙与治河工程
水工结构工程
建筑工程
结构工程
工业与民用建筑
城镇建设
地下工程与隧道工程
桥梁工程
铁道工程
交通工程
公路、城市道路及机场工程 
其他工科专业  除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 
  注:表中“新专业名称”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等教育司1998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规定的专业名称:“旧专业名称”指1998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颁布前各院校所采用的专业名称。
 
注册土木工程师 ( 水利水电工程 ) 新旧专业参照表
 
专业划分  新专业名称  旧专业名称 
本专业  水利水电工程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农业水利工程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河川枢纽及水电站建筑、河流泥沙及治河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土木水利工程、水工结构工程、水工建筑力学、水利水电、水电站
水文与水资源利用、水利规划、水能利用、
陆地水文、水力学及河流海岸动力学、河流
力学及治河工程、水文气象、水库经济、水
利水电工程移民
农田水利工程、机电排灌工程、农村水电站
水土保持、土壤、土壤改良 
相近专业  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
船舶与海洋工程
土木工程
工程力学
交通工程
勘查技术与工程、资源
勘查工程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

给水排水工程
热能与动力工程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海岸与海洋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港口工程、结构工程、交通土建工程、给排水工程、桥梁工程、农业建筑及环境工程
沙漠治理、风景园林、土地与环境、环境监测、生态学与环境生物学、林学、环境科学、农学
水利水电工程地质、水利水电地质工程、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勘察工程、岩土工程
工程管理、工程力学、水利经济、技术经济
金属结构、机械制造及工艺设备、起重运输与工程机械、水利水电动力工程、水电站动力设备、水力机械、水利机械、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电气技术、工业自动化、自动控制、水电站自动化 
其他专业  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 
  1 、表中 “ 新专业名称 ”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1998 年颁布 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中规定的专业名称 :“ 旧专业名称 ” 系指 1998 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颁布前各院校所采用的专业名称。
  2 、申请参加考试的人员 , 所学专业在 “ 参照表 ” 中未列出的 , 可在报名 时提交在校学习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的 “ 课程设置表 ”( 由原毕业院校出具 ), 经所在单位核实并提出符合 “ 本专业 ” 、 “ 相近专业 ” 、 “ 其他专业 ” 的意见后 , 由当地考试管理机构审核确认。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新旧专业对照表

   专业划分  新专业名称  旧专业名称 
暖通空调  本专业  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
供热空调与燃气工程
城市燃气工程 
相近专业  国防工程内部环境与设备
飞行器环境与生命保障工程 
飞行器环境控制与安全救生 
环境工程  环境工程 
安全工程  矿山通风与安全
安全工程 
食品科学与工程  冷冻冷藏工程(部分) 
热能与动力工程  制冷与低温技术 
其他工科专业  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 
动力  本专业  热能与动力工程  热力发动机
流体机械及流体工程
热能工程与动力机械(含锅炉、涡轮机、压缩机等)
热能工程
制冷与低温技术
能源工程
工程热物理
水利水电动力工程
冷冻冷藏工程(部分) 
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  城市燃气工程
供热空调与燃气工程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 
化学工程与工艺  化学工程
化工工艺
化学工程与工艺
煤化工(或燃料化工) 
食品科学与工程  冷冻冷藏工程(部分) 
相近专业  飞行器设计与工程
飞行器动力工程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油气贮运工程 
空气动力学与飞行力学
飞行器动力工程
化工设备与机械
石油天然气贮运工程 
其他工科专业  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 
给水排水  本专业  给水排水工程  给水排水工程 
相近专业  环境工程  环境工程 
其他工科专业  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 

  注:表中“新专业名称”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等教育司1998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样本科专业目录》中规定的专业名称:“旧专业名称”指1998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颁布前各院校所采用的专业名称。

注册电气工程师新旧专业对照表

专业划分  新专业名称  旧专业名称 
本专业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高电压与绝缘技术
电气技术(部分)
电机电器及其控制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相近专业  自动化
电子信息工程
通信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工业自动化
自动化
自动控制
流体传动及控制(部分)
飞行器制导与控制(部分)
电子工程
信息工程
应用电子技术
电磁场与微波技术
广播电视工程
无线电技术与信息系统
电子与信息技术
通信工程
计算机通信
计算机及应用 
其他工科专业  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 

  注:表中“新专业名称”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等教育司1998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规定的专业名称:“旧专业名称”指1998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颁布前各院校所采用的专业名称。

注册化工工程师新旧专业对照表

专业划分  新专业名称  旧专业名称 


业 
化学工程与工艺  化学工程、化工工艺 
高分子化工、精细化工 
化学工程与工艺 
生物化工(部分) 
工业分析 
电化学工程 
工业催化 
石油工程 
高分子材料及化工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复合材料(部分) 
高分子材料及化工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无机非金属材料 
硅酸盐工程 
复合材料(部分) 
制药工程  化学制药 
制药工程 
生物制药 
中药制药 
轻化工程  皮革工程 
制桨造纸工程 
染整工程 
食品科学与工程  制糖工程、油脂工程 
粮食工程 
食品科学与工程 
烟草工程 
生物工程  生物化工(部分) 
生物化学工程(部分) 
发酵工程 
其他  如林产化工等 
相近专业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化工机构与设备 
环境工程  环境工程、环境监测 
安全工程  安全工程 
安全    
其他工科专业  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    

  注:表中“新专业名称”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等教育司1998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规定的专业名称:“旧专业名称”指1998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颁布前各院校所采用的专业名称。

注册环保工程师新旧专业参照表

专业划分  新专业名称  旧专业名称 


业 
环境工程  环境工程
环境监测
环境规划与管理
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
农业环境保护 
环境科学  环境科学
环境学
生态学与环境生物学 
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  农业建筑与环境工程
农村能源开发与利用 
农业资源与环境  土壤与农业化学 
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  资源环境区划与管理 



业 
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
供热空调与燃气工程
城市燃气工程 
给水排水工程  给水排水工程 
热能与动力工程  流体机械及流体工程
热能工程与动力机械
热能工程
能源工程
工程热物理 
土木工程  土木工程
建筑工程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水文与水资源利用 
化学工程与工艺  化学工程与工艺
化学工程
化工工艺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化工设备与机械 
安全工程  矿山通风与安全
安全工程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机械设计及制造
流体传动及控制
设备工程与管理
机械制造工艺与设备
机械电子工程 
其他专业  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 

  注 :1 、表中 “ 新专业名称 ”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1998 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规定的专业名称:“ 旧专业名称 ” 指 1993 年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规定的专业名称。

  2 、申请参加考试的人员 , 所学专业在 “ 参照表 ” 中未列出的 , 可在申报材料时,附在校学习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的 “ 课程设置表 ”( 由原毕业院校出具 ), 经所在单位核实并提出符合 “ 本专业 ”、“ 相近专业 ”、“ 其他专业 ” 的意见后,由当地考试管理机构审核确定。

  附件三:

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表

考试名称及代码  级别名称及代码  专业名称及代码  科目名称及代码 
03.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考试   1.一级  01.基础  1.基础考试(上) 
2.基础考试(下) 
02.专业  3.专业考试(上) 
4.专业考试(下) 
04.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考试  2.二级  01.专业  1.专业考试(上) 
2.专业考试(下)  

08.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1.基础  01.基础  1.基础考试(上) 
2.基础考试(下) 
2.专业  01.专业  1.专业知识考试(上) 
2.专业知识考试(下)  
3.专业案例考试(上) 
4.专业案例考试(下)  
11.注册电气 工程师(发输变电)  1.基础  01.基础.发输变电  1.基础考试(上) 
2.基础考试(下) 
2.专业  01.专业.发输变电   1.专业知识考试(上) 
2.专业知识考试(下) 
3.专业案例考试(上) 
4.专业案例考试(下)  
12.注册电气 工程师(供配电)  1.基础   01.基础.供配电  1.基础考试(上)  
2.基础考试(下) 
2.专业  01.专业.供配电   1.专业知识考试(上) 
2.专业知识考试(下) 
3.专业案例考试(上) 
4.专业案例考试(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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