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监理师

当前位置:建设工程教育网 > 公路监理师 > 复习指导 > 正文

公路工程进度、计量、合同管理监理内容(一)

2008-07-23 11:27 来源: 打印 | 收藏 |
字号

| |

  一、工程进度监理的基本工作内容:

  1、监理工程师进度控制的主要方式是由承包人提交的各种进度计划,对承包人提交的各种进度计划进行审查和批准,并根据对现场工程实施情况的经常检查,要求承包人对进度计划做出必要的调整,以保证进度目标的实现。

  2、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进度计划的审查和批准,是以合同工期为前提,从总进度计划的审查和批准开始到年进度计划、(季)月工作计划的审查与批准的顺序进行;在批准的总进度目标内,承包人提交逐年的年进度计划,在批准的年进度计划的框架内承包人提交(季)月工作计划。监理工程师的审查与批准,实际上是审查与批准承包人进度目标的逐级分解、细化的过程。

  3、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进度计划实施情况的检查以及要求承包人实施的进度计划做必要的调整,则与前述顺序相反,是从(旬)月(季)工作计划的检查和调整开始,到年进度计划的检查和调整,最终必须达到承包人在总进度计划中对进度目标所做的承诺。监理工程师对进度目标的控制是从月工作计划开始,对各阶段进度目标的逐步控制来保证总目标的实现。

  4、进度控制必须随时对现场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发现现场进度与计划进度之间的差异应及时地要求承包人进行调整,实现动态控制。一般月进度的延续,原则上对其进行调整并赶上目标要求的时间不应超过三个月(一季度),一般不不应出现跨年度的进度延误,一旦出现跨年度的进度延误,如受到气温、雨水、台风等季候影响,会受到许多因素制约,从而影响到总进度目标。

  二、工程进度监理的基本工作:

  1、总体工程计划的编制

  承包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监理工程师递交工程总体进度计划,该计划内容包括:

  (1)工程项目的合同工期,工程进度安排,网络计划及关键路钱。

  (2)完成各单位工程及各施工阶段所需的工期,最早开始和最迟结束的时间。

  (3)各单位工程及各施工阶段需要完成的工程量及现金流动估量。

  (4)各单位工程及各施工阶段所需要配备的人力和机械数量。

  (5)各单位工程及各施工阶段所需要原材料供应保障计划。

  (6)各单位工程或分部工程及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法、工艺、质量、安全保证措施。

  2、年度工程计划的编制

  承包人在11月30日前递交下一年工程年计划,其内容包括:

  (1)本年计划完成的单位工程及各施工阶段的工程项目内容,工程数量及投资指标。年进度计划中应反映本年度施工各项工程的形象进度控制指标。

  (2)施工队伍和主要施工设备的数量及调配方案。

  (3)不同季节及气温条件下各项工程时间安排。

  (4)在总体进度计划下对分阶段进度计划进行局部调整或修改的详说明等。

  (5)确保完成年度计划的措施。

  3、月工程进度计划的编制

  承包人必须在每月25日前向监理工程师上报下一个月度进度计划,其内容包括:

  (1)本月计划完成的分项工程内容及顺序安排。

  (2)完成本月计划及各分项工程的工程数量及投资额。提出本月施工的各分项工程的形象控制指标,本月完成的分项工程货币工程量、累计货币工程量、占年度计划的百分比。

  (3)完成各分项工程的施工队伍及人力、主要机械设备的配额和材料的消耗。

  (4)在年度计划下对各分项工程进度计划进行局部调整或修改的详细说明等。

  (5)确保完成月度计划的措施。

  (6)本月拟补充上月未完成计划的情况。

延伸阅读:公路工程 进度 计量
班次推荐

4大班次+考前模拟题 提升学习效果;

经典班次组合 专家在线答疑!

特色通关班:当期考试结束后一周关闭
特色无忧班:报名或考试当期不过,第二年免费学

4大班次+考前模拟题+1套预测试题

智能交互课件 阶段测试点评!

精品通关班:当期考试结束后一周关闭
精品无忧班:报名或考试当期不过,第二年免费学

考前模拟题+2套预测试题+考前冲关宝典

名师定期直播 一对一跟踪教学

实验通关班:当期考试结束后一周关闭
实验无忧班:报名或考试当期不过,第二年免费学

考前模拟题+3套预测题+冲关宝典+考前重点

大数据分析小灶教学 私人定制服务!

定制通关班:当期考试结束后一周关闭
定制无忧班:报名或考试当期不过,第二年免费学

以知识点为单元 十分钟一堂课

智能交互课件 阶段测试点评

报同科目辅导 享7折优惠!

最新资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联系方式:010-82326699 / 400 810 5999。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