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提交材料
1、用地申请书
2、地上建筑物及土地转让协议
3、主管部门意见
4、转让双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5、双方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6、双方法人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7、双方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8、国有土地使用证(经年检提供原件、复印件)
9、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10、土地估价技术报告及备案表(原件)
11、土地出让(租赁)合同(原件)
12、宗地勘测定界图(原件1份、复印件3份)
13、职代会决义或股东大会决议(原件)
14、其他应提供材料
二、承诺时限
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经政府建设用地审批委员会批准后,7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转让手续,出让(租赁)土地使用权转让7个工作日办理完成转让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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