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水质调查的原则:应尽量使用现有数据资料,资料不足时应实测。
⑵水质参数选择的原则。水质参数包括三类:
①常规水质参数能反映水域水质一般状况。以《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所列的pH值、DO、CODMn或CODCr、BOD5、TN或NH3-N、酚、CN-、As、Hg、Cr6+、TP、水温为基础,根据水域类别、评价等级及污染源状况适当增减。
②特征水质参数代表CP将来排放的水质。根据CP特点、水域类别及评价等级以及CP所属行业的特征水质参数表进行选择,具体情况可以适当增减。
③其他水质参数(水生生物和底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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