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根据所在地区,按《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查取总量控制系数A值(取中值)。
②确定第i个功能区的控制浓度(标准年平均浓度限值):ci=ci0-cib.
③确定各个功能区总量控制系数Ai值:Ai=A×ci.
④确定各个功能区允许排放总量。
⑤计算总量控制区允许排放总量Qa。允许排放总量Qa是对新开发区大气环境容量的一个估计,要将其转变为建议的总量控制指标,还需要考虑开发区的发展定位、布局、产业结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因素。
以上方法原则只适应于大气SO2环境容量的计算,在计算大气PM10的环境容量时,可作为参考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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