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环境调查的基本内容与技术要求:
1. 地理位置
应包括建设项目所处的经、纬度,行政区位置和交通位置,要说明项目所在地与主要城市、车站、码头、港口、机场等的距离和交通条件,并附地理位置图。
2. 地质
一般情况,只需根据现有资料,选择下述部分或全部内容,概要说明当地的地质状况,即:当地地层概况,地壳构造的基本形式(岩层、断层及断裂等)以及与其相应的地貌表现,物理与化学风化情况,当地己探明或已开采的矿产资源情况。若建设项目规模较小且与地质条件无关时,地质现状可不叙述。评价矿山以及其他与地质条件密切相关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时,对与建设项目有直接关系的地质构造,如断层、断裂、胡塌、地面沉陷等,要进行较为详细的叙述。一些特别有危害的地质现象,如地震,也应加以说明,必要时,应附图辅助说明,若没有现成的地质资料,应做一定的现场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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