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拟接纳开发区污水的水体,如常年径流的河流、湖泊、近海水域应估算其环境容量;
2、污染因子应包括国家和地方规定的重点污染物、开发区可能产生的特征污染物和受纳水体敏感的污染物。
3、根据水环境功能区划明确受纳水体不同断面的水质标准要求;通过现有资料或现场监测弄清受纳水体的环境质量状况;分析受纳水体水质达标程度。
4、在对受纳水体动力特性进行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利用水质模型建立污染物排放和受纳水体水质之间的输入响应关系。
5、确定合理的混合区,根据受纳水体水质达标程度,考虑相关区域排污的叠加影响,应用输入相应关系,以受纳水体水质按功能达标为前提,估算相关污染物的环境容量(即最大允许排放量或排放强度)。
下一篇:环境容量与总量控制介绍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联系方式:010-82326699 / 400 810 5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