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是指在对人和动物诊断、化验、处置、疾病预防等医疗活动和研究过程中产生的固态或液态废物,主要包括传染性废物、病理废物、利器废物、制药废物、基因污染物、化学品废物和放射性废物等。
医疗废物具有极强的传染性、生物毒性和腐蚀性,排放管理不严或处理不当,会被风扬失或被雨水淋失,造成对水体、大气、土壤的污染及对人体的直接危害。与生活垃圾类废弃物不同,医疗废物由于携带病菌的数量巨大、种类繁多,具有空间传染、急性传染、交叉传染和潜伏传染等特征,其危害性更大。国内外因地表水污染而引发流行性传染病的记载很多。1955年印度某城市因水源遭病菌污染,68%的人口受到甲型黄疸性肝炎感染;中国吉林市江北地区曾因水源污染,引起伤寒流行,400多人发病,5人死亡;中国抚顺市结核病院曾因污水污染水源,使附近居民中300多人患结核病;1986年上海市爆发的甲型肝炎,也是由于食用医院带病毒污水污染的毛蚶引起的。
由上述例证可见,无论是从卫生防疫角度,还是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讲,加强对医疗废弃物的立法和管理都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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