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国家分别制定了一些室内环境特别是室内空气质量的标准,如原国家技术监督局和卫生部于1995年发布的《居室空气中甲醛的卫生标准GB/T16127》和1996年7月实施的《住房内氡浓度控制标准GB/T16146》,还有室内氮氧化物、二氧化碳、二氧化硫、臭氧、可吸入颗粒物等等。但是,随着社会的进步、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消费者室内环境意识的增强,需要制定一部综合性的室内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为此,国家有关部门进行了认真的组织和工作,去年以来又制定了一些与室内环境有关的标准,主要有:
★卫生部2001年9月制定了《室内空气质量卫生规范》。提出了对室内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氨、臭氧、甲醛、苯、苯并芘、可吸入颗粒物、总挥发性有机物和细菌总数共12种污染物的浓度限值,同时提出了对室内空气中氡及其子体、室内空调采暖热环境的控制。
★建设部2001年11月26日制定并发布,2002年1月1日实施的《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提出了对氡、游离甲醛、苯、氨、总挥发性有机物5项污染物指标的浓度限制。
★国家环保局2001年制定《室内环境质量评价标准》,作为草案公布。
2001年12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卫生部和国家环保局准备制定《室内空气质量标准》,目前还在讨论中。
另外,与室内环境有关的标准还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2001年12月发布的,今年7月1日强制执行的《十种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
目前,可以作为消费者进行室内环境检测计量依据的国家标准只有原国家技术监督局1995年发布实施、卫生部起草的《居室空气中甲醛的卫生标准GB/T16127》,1996年7月实施的《住房内氡浓度控制标准GB/T16146》和建设部制定的《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根本没有7月1日要正式实施《室内空气质量标准》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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