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地面水环境影响预测时期原则上一般划分为建设期、运行期和服务期满后三个阶段。
所有建设项目均应预测生产运行阶段对地面水环境的影响。该阶段的地面水环境影响应按正常排放和非正常排放两种情况预测。
大型建设项目应根据该项目建设过程阶段的特点和评价等级、受纳水体特点以及当地环保要求,决定是否预测该阶段的环境影响。同时具备以下三个特点的大型建设项目应预测建设过程阶段的环境影响。
①地面水水质要求较高,要求达到Ⅲ类以上;
②可能进入地面水环境的堆积物较多或土方量较大;
③建设时间较长,超过一年。
建设过程阶段对水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水土流失和堆积物的流失。
服务期满后对地面水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水土流失所产生的悬浮物和以各种形式存在于废渣、废矿中的污染物。
地面水环境预测应考虑水体自净能力最小、一般、最大三个时段。海湾的自净能力与时期的关系不明显,可以不分时段。
一、二级评价,应分别预测水体自净能力最小和一般两个时段的环境影响。冰封期较长的水域,当其水体功能为生活饮用水、食品工业用水水域或渔业用时,还应预测冰封期的环境影响。三级评价,或二级评价但评价时间较短时,可以只预测自净能力最小时段的环境影响。
上一篇:地面水环境影响评价
下一篇:预测水质参数筛选的原则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联系方式:010-82326699 / 400 810 5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