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质量目标的要求
ISO/FDIS 9001:2000要求组织的最高管理者应在以下几方面确保建立和实现质量目标。
1. 质量目标的制定。
组织制定质量目标的原则应是持续改进、提高质量、使顾客满意。应考虑市场当前和未来的需要,还应考虑当前的产品及顾客满意的状况。
2. 质量目标应予以分解和展开。
质量目标必须分解到组织中与质量管理体系有关的各职能部门及层次(如决策层、执行层、作业层)中,相关职能和层次的员工都应把质量目标转化或展开为各自的工作任务。这样做,能增加质量目标的可操作性,有利于质量目标的具体落实和实现。质量目标分解到哪一层次,要视组织的具体情况而定,关键是能确保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现。质量目标的展开,是为了实现总的质量目标。在展开质量目标时,应注意各部门之间的配台和协调关系,不能因为某个分质量目标定得过高或过低出现资源等划分不合理的现象而影响总质量目标的实现。
3. 质量目标应是可测量的。
为使质量方针得以实施,质量目标应具有可测量性。作业层的质量目标应该尽可能定量,即通过检验、计算或其他测量方法可以确定其量值。并与设定值进行比较,以确定实现的程度。质量目标作为质量管理体系有效性的判定指标,应该具有可测量性,以增加质量目标的可评审性。
4. 与质量方针保持一致。
质量目标应在质量方针的基础上建立,在质量方针给定的框架内展开,内容应与质量方针保持一致,在管理评审中与质量方针一起进行评审。
5. 质量目标的内容应包括:
①产品要求,即体现产品的固有特性(如物质的、感官的、行为的、时间的、人体工效的、功能的特性)和产品的赋予特性(如价格)。
②满足产品要求所需的内容,即满足产品要求所需的资源、过程、文件和活动等(如ISO/FDIS 9001:2000(的7.1条款涉及的内容)。
③质量目标应包括对持续改进的承诺,体现分阶段实现的原则。
总之,组织应根据行业的特点、产品和服务的特点、自身的特点确定质量目标的内容。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联系方式:010-82326699 / 400 810 5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