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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二级建筑师:地质

2010-09-17 15:15 来源:来源网络 打印 | 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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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质:

  一、地基承载力

  地基承载力系保证地基强度和稳定的条件下,建筑物不产生过大沉降和不均匀沉降的地基承受荷载的能力。确定地基承载力时,应考虑下列因素:

  (一)土的物理力学性质

  地基土的物理力学性质指标直接影响承载力的高低。

  (二)地基土的堆积年代及其成因

  堆积年代愈久,—般承载力也愈高,冲洪积成因土的承载力一般比坡积土要大。

  (三)地下水

  地下水上升时,土的天然重度变为有效重度,承载力也相应减小。另外,地下水大幅度升降会影响地基变形,湿陷性黄土遇水湿陷,膨胀土遇水膨胀、失水收缩,对承载力都有影响。

  (四)建筑物性质

  建筑物的结构形式、体形、整体刚度、重要性以及使用要求不同,对容许沉降的要求也不同,因而对承载力的选取也应有所不同。

  (五)建筑物基础

  基础尺寸及埋深对承载力也有影响。

  (六) 建筑物对地基承载力的要求

  一般而言,建筑物对地基承载力的要求如下:

  一层建筑:60一100kPa;

  二、三层建筑:100~120kPa;

  四、五层建筑:120kPa.

  当地基承载力小于l00kPa时,应注意地基的变形问题。

  二、地震

  (一)震级

  震级表示一次地震释放能量的大小,国际上通用的是里氏震级,共分为10个等级见 表4-10所列。

  震级<22~45~77~8>8

  分类微震有感地震破坏性地震强烈地震或大地震特大地震

  (二)烈度

  抗震设防烈度是指某一地区的地面房屋建筑遭受到一次地震影响的强弱程度,分为12度:

  (1)基本烈度:某地区今后一定时期内在一般场地条件下可能遭受的最大烈度;

  (2)抗震设防烈度:按国家规定的权限批准作为一个地区抗震设防依据的抗震设防烈度。一般情况下,取50年内超越概率10%的抗震设防烈度。

  (三)抗震设防分类

  抗震设防分类是根据建筑遭遇地震破坏后,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社会影响的程度及其在抗震救灾中的作用等因素,对各类建筑所做的设防类别划分。

  建筑应根据其使用功能的重要性分为甲类、乙类、丙类、丁类四个抗震设防类别。甲类建筑应属于重大建筑工程和地震时可能发生严重次灾害的建筑,乙类建筑应届于地震时使用功能不能中断或需尽快恢复的建筑,丙类建筑应属于除甲、乙、丁类以外的一般建筑,丁类建筑应属于抗震次要建筑。

  (四)考虑抗震的场地分类

  (1)对建筑物抗震有利的地段,一般是属于I类场地土或开阔平坦、坚实均匀的Ⅱ类场地土等地段。

  (2)对建筑物抗震不利的地段,一般是属于Ⅲ类场地土、条状突出的山脊、高耸孤立的山丘、非岩质(其中包括胶结不良的第三系沉积)的陡坡、河岸和边坡边缘、地基持力层在平面分布上软硬不均(如古河道、断层破碎带、暗埋的塘浜沟谷及半填半挖地基等)、非发震断裂与发震断裂带交会的附近等地段。

  (3)对建筑物抗震危险的地段,一般是发震断裂带及地震时可能发生滑坡、山崩、地陷等地段。

  场地土的分类 表2-10

  分类场地土质

  I类稳定岩石

  II类除I、III类场地土外的一般稳定土

  III类饱和松砂、软塑至流塑的轻亚黏土、淤泥和淤泥质土、冲填土以及其他松软的人工填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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