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设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的行政审批的范围为:
(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采矿、化工、酿造、印染、电镀、焦化等重污染行业的项目。
(二)敏感、特殊的建设项目,易引起群体性纠纷的建设项目,以及环评科请示分管局领导后同意报请局务会审查的项目。
(三)综合规划工业园区规划、流域规划、区域规划环评。
时限:4个工作日。
5、行政审批意见文书制作
承办:市环境保护局环境影响评价科
单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公文制作规范制作行政审批意见。
时限:1个工作日。
6、发放行政审批文件
承办:市政务中心环境保护局窗口
岗位职责及权限:通知申办人领取行政审批文件。
时限:1个工作日。
(三)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
1、受理
承办:市政务中心环境保护局窗口
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受理标准审查申报资料,对资料齐全的,予以受理;资料不齐全的,当面通知须补正的资料。
时限:1个工作日。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联系方式:010-82326699 / 400 810 5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