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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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南宁市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为12月30日

2011-01-05 17:48 来源:南宁人事考试职称网 打印 | 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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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职办[2010]44号

关于做好南宁市2011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改办,市属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1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0﹞ 66号)和广西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广西2011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桂人考函﹝2010﹞23号)精神,结合南宁市实际情况,现将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

  5月28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下午2:00—5: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5月29日(星期日)上午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下午2:00—5:00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二、报名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文件《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发﹝2004﹞13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三、报名时间及现场确认的相关说明

  广西区内报考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方式进行。

  (一)全区统一网上报名时间:2010年12月30日至2011年1月21日(全天24小时),报考人员可在上述时间登陆广西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gxpta.com.cn,点击“网上报名”栏目进入报名系统。

  (二)现场资格审核、缴费时间:2011年1月18日至1月21日(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6:30),南宁市报考人员必须在以上规定时间携带报名表及有关材料到南宁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人事考试部(建政路3号大院综合楼3楼,自治区测绘局旁边。联系电话:5624161)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缴费。报考人员若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审核、缴费视为放弃报名。

  (三)报考手续及提供相关材料

  1、首次报考人员上网填写《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同时上传一寸当年正面免冠照片(具体操作按网上“照片上传说明”进行)。网上打印的报名表须经所在单位初审并加盖公章,携带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证件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符合免试科目条件的还须提供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及免试证明(执业资格考试申请免试证明材料样本可登陆广西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栏目中进行下载)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等,到现场办理确认和交费手续。

  2、非首次报考人员上网填写《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在表中只能对工作单位、联系电话、考试科目进行一次性修改。按本人所报考科目进行网上缴纳报考费即为完成报考手续。不需要再到现场办理确认交报名表和交费手续。如因特殊原因需要到现场确认及交费的,须提供网上打印的报名表(由所在单位初审盖章)和去年参加考试的准考证(或成绩单)方能办理。

  3、报考人员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要负责。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4、报考人员若未按规定时间进行报名和交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不再受理补报。

  5、2011年5月18日后报考人员可登陆广西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打印准考证(须打印出照片,自贴照片无效,黑白、彩色均可)。

  四、考试收费及票据的领取

  (一)收费依据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财政厅桂价费﹝2007﹞416号文通知,按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7﹞1925号文规定收取考试费用:即《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每人55元,其他科目每人每科35元。

  (二)发票领取

  1.现场办理审核确认的考生,交完费后即可领取。

  2.网上交费的考生于该考试报名缴费截止次日20天后到该考试开考当天止,持本人身份证或者报名表到南宁市新竹路20号广西区人事考试中心303室领取(所开票据均为事业性统一收据)。

  五、试题类型和注意事项

  1、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3个科目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2、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答题前要仔细阅读作答须知。

  3、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准考证才允许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六、考场设置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场设在首府南宁,全区各地考生集中到南宁应考。

  七、成绩管理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考生,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为合格;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须在当年全部通过。

  八、成绩查询

  考试后三个月可在广西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http://www.gxpta.com.cn),咨询电话:5841400.

  附件:人事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

南宁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南宁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二O一O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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