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监理师

当前位置:建设工程教育网 > 设备监理师 > 考试动态 > 正文

2011年度黄石注册设备监理师报名时间为4月12日-21日

2011-04-19 11:51 来源:黄石人事考试网 打印 | 收藏 |
字号

| |

关于2011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鄂人社考〔2011〕11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根据原人事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制度暂行规定〉、〈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3〕40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90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1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1〕17号)及我省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2011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评聘为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工程技术专业中专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20年。

  (二)取得工程技术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15年。

  (三)取得工程技术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10年。

  (四)取得工程技术专业硕士以上学位,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5年。

  凡符合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并于2002年底前评聘为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和《设备监理合同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和《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按照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有关要求,参加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香港、澳门居民在报名时,须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等材料。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

  二、考试科目

  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设:《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设备监理合同管理》、《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和《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4个科目

  三、报名程序及报名办法

  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全省统一实行网上报名。所有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网址:www.hbrsks.gov.cn),填写报考信息,上传近期1寸电子登记彩照(jpg格式,照片大小在8Kb-10Kb之间,五官轮廓清晰,占满图片框)。对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考前取消考试资格,考后成绩合格的取消成绩、收回资格证书,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一)首次报考人员,在网上准确、完整提交报名信息后,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经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审核同意(盖章)后,持相关证明材料(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原件)办理现场资格审查手续。

  省直单位报考人员,到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人事劳动处(武汉市武昌东湖路1号)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人事劳动处在网上做资格审查确认标记后,考生在湖北人事考试网缴费。

  市州以下报考人员,经市州人社(职改)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后,到当地人事考试院(中心)现场确认和缴费。

  (二)续报考生

  已参加过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点击老生报考图标,凭档案号通过网上提交报考信息,省直考生,由省人事考试院考评一处在网上做信息审核确认标记后,在湖北人事考试网上缴费;市州以下考生,到当地人事考试院(中心)现场确认和缴费。

  (三)免试部分科目人员

  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新老报考人员,在网上准确、完整提交报名信息后,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经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审核同意(盖章)后,持相关证明材料(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职称证等原件)办理现场资格审查手续。省直考生,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和省职改办现场资格审查,由省人事考试院考评一处在网上做资格审查确认标记后,考生在湖北人事考试网缴费。市州以下考生,经市州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人社(职改)部门现场资格审查后,到当地人事考试院(中心)现场确认和缴费。

  具体网上报名、缴费、准考证下载办法请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网址:www.hbrsks.gov.cn)查询。

  国务院各部门所属单位和中央管理企业的在鄂报考人员,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报名。

  四、考务日程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11年4月12日9:00-4月21日16:00.

  (二)黄石市资格审核及缴费时间

  2011年04月28日~04月29日

  首报考生凭网上下载的资格报名表(本单位盖章),经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人事科(主楼606室)资格审核后持报名表、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2011年继续教育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人社局窗口进行现场缴费确认,老考生也需下载资格报名表经单位盖章后和2011年继续教育证前来办理确认手续。(注:报考考生必须在4月21日16:00以前下载资格考试报名表)

  (三)准考证下载时间

  2011年8月29日-9月2日。

  (四)考试时间

  2011年9月3日

  上午:8:30~11:30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

  下午:14:00~17:00设备监理合同管理

  2011年9月4日

  上午:8:30~11:30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下午:14:00~18:00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

  五、题型及答题方式

  《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设备监理合同管理》、《质量、投资、进度控制》3科为客观题,必须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为主观题,在专用的答题卡上作答,监考人员应在考前提醒考生:

  (一)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

  (二)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三)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六、考试成绩及信息管理

  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全科)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取得资格证书。

  考试信息管理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如下:

类别 级别 专业   目 

36、注册设备监理师 

4、考全科 

01、设备监理师 
1、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
2、设备监理合同管理
3、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4、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 
2、免二科 01、设备监理师 3、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4、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 
  七、考区设置

  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只设省直考区。

  八、考试收费标准

  根据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鄂价费〔2005〕266号文件规定,《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设备监理合同管理》、《质量、投资、进度控制》3科收费标准每人每科70元。《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收费标准每人每科90元。

  九、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

  有关考试大纲和教材事宜,请与省质量技术监督培训中心联系。

  联系电话:027-87366329    联系人:范慧华

  通讯地址:武汉市武昌中北路20号邮编:430071

  各地人社、质监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认真组织,严格按规定做好资格审查和网上报名工作。省直考区要加强考场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按要求培训监考人员,确保考试安全实施。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班次推荐

4大班次+考前模拟题 提升学习效果;

经典班次组合 专家在线答疑!

特色通关班:当期考试结束后一周关闭
特色无忧班:报名或考试当期不过,第二年免费学

4大班次+考前模拟题+1套预测试题

智能交互课件 阶段测试点评!

精品通关班:当期考试结束后一周关闭
精品无忧班:报名或考试当期不过,第二年免费学

考前模拟题+2套预测试题+考前冲关宝典

名师定期直播 一对一跟踪教学

实验通关班:当期考试结束后一周关闭
实验无忧班:报名或考试当期不过,第二年免费学

考前模拟题+3套预测题+冲关宝典+考前重点

大数据分析小灶教学 私人定制服务!

定制通关班:当期考试结束后一周关闭
定制无忧班:报名或考试当期不过,第二年免费学

以知识点为单元 十分钟一堂课

智能交互课件 阶段测试点评

报同科目辅导 享7折优惠!

最新资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联系方式:010-82326699 / 400 810 5999。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