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除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外,应当就其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1)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是指实行经济独立核算的企业或者组织,主要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联营企业,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
(2)税率:企业所得税实行33%的比例税率,简洁、清楚、便于计算,与企业以往实际税负相接近,与外资企业所得税相衔接,与多数国家的税率相近。
(3)应纳税额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税率
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企业在纳税年度内实现的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是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后的余额。
收入总额的内容包括生产、经营收入,财产转让收入,利息收入,租凭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股息收入和其他收入。
准予扣除的项目是指与纳税人取得收入有关的成本、费用和损失。其内容包括生产、经营成本,各项期间费用,按规定缴纳的税金(不包括增值税),各项营业外支出、已发生的经营亏损和投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在计算所得税时,一般是在企业的税前会计利润(即利润总额)的基础上,根据税法的规定对税前会计利润进行调整,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联系方式:010-82326699 / 400 810 5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