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土质隧道裂缝产生原因分析
土质隧道中产生的裂缝、渗漏水现象,一方面是由设计原因造成的,另一方面是由于施工管理不当造成的。
它是结构内部受到与设计状态不同的应力的反映,同时也与施工过程中由于人为的因素改变了洞室的受力状态有很大关系。
3.1结构设计计算与实际不符,后期变形应力在设计中未能反映在现在的公路铁路地铁隧道设计中,一般根据情况将隧道的设计分为浅埋隧道和深埋隧道两种情况。浅埋情况下以洞顶上所有覆土压力作为设计荷载;深埋隧道的设计考虑坍落拱效应,只计部分围岩压力。在荷载的计算中采用的是经过调查或试验得到的土的物理力学参数。
这样的设计模式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第一,人为确定的隧道洞室的荷载模式与实际的洞室受力状况有很大的区别,把受力复杂的地下工程简单的采用类似受力明确的框架进行计算,忽略了土质围岩的特殊性,而这些特殊性恰恰是引起地下洞室日后病害的主要原因。
第二,设计中采用的许多土层的物理、力学指标在洞室开挖后都会发生变化,但设计计算的过程却无法反映出以后这方面的变化,以定态的参数设计的结构去适应动态的应力变化,是对结构受力的过程不全面的反映,同时也是对土层中洞室开挖后的应力变化过程认识不透彻的表现。
结构设计中长期以来忽略了地下水的影响,在隧道的设计中仅仅是考虑在有水的情况下将围岩级别予以降低,在没有水的情况下则对水的因素不加考虑。
先说有水时的情况,对土质隧道来说,地下水对工程的影响体现在以下方面,其一影响了土的物理力学指标,这点可从围岩级别的降低上得到部分的反映,其二影响了土层中洞室开挖后的应力状态。
土质围岩中有水时,洞室开挖后将破坏原来的赋存环境及水力路径,在洞室完成后会重新形成新的水力路径,在这个过程中,由于水的影响,必然导致洞室周围土压力状态与设计时有很大的不同,而提高围岩级别却不能反映出这种影响,故从根本上说,设计时对土质围岩中水的因素是没有考虑的。
在勘察未见地下水的情况下,修成的洞室却往往存在漏水的情况,这说明土质围岩中的水力路径会随着洞室的开挖而变化,从而使开挖时干燥的洞室在运营后数年出现漏水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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