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外商资本金。
①由于我国香港、澳门、台湾属于单独关税区,其在大陆投资建设项目的资本金,视同外商资本金;
②出资人受到的限制条件比较复杂;
③以参与建设项目投产后利润分配为目的。2)吸收直接投资的出资方式:现金、实物、工业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出资方式。
1)现金出资。
2)实物出资。应符合如下条件:
①确实为建设项目的工程建设所需要;
②技术性能比较好;
③作价公平合理;
④向建设项目办理实物转移手续。
3)工业产权出资。商标权、专利权、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进行出资的资本金。
①有利于建设项目设计和开发新技术、新产品;
②有利于建设项目节省投资,降低产品成本;
③有利于建设项目投产后提高生产效率;
④作价公平合理。
4)土地使用权出资。-
①建设项目投资建设所需要的
②交通、地理条件比较适宜;
③依照有关规定办理转移过户手续。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联系方式:010-82326699 / 400 810 5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