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的报废的条件凡符合下述条件之一者,即应申请报废:
(1)超过经济寿命和规定的使用年限,由于严重磨损,已达不到最低的工艺要求,且无修理或技术改造价值者。
(2)设备虽然没有超过规定的使用年限,但由于严重损坏,不具备使用条件,而又无修复价值者。
(3)影响安全、严重污染环境,虽然通过采取一定措施能够得到解决,但在经济上很不合算。
(4)设备老化、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效率低、经济效益差或由于新设备的出现,若继续使用可能严重影响企业经济效益的设备。
(5)国家强制淘汰的高耗能设备。
(6)因为其他原因而不能继续使用,也不宜转让给其他企业,又无保留价值的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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