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密集建筑的基地(影剧院、文娱、商业中心、博览)
(1)至少一面直接临接城市道路,该路应有足够宽度,以保证疏散时不影响正常交通;
(2)基地沿城市道路的长度应按建筑规模或疏散人数确定,至少不小于基地周长的1/6;
(3)基地应有两个以上不同方向通向城市道路的出口(包括以通路连接的出口);
(4)基地或建筑物主要人口应避免直对城市主要干道交叉口;
(5)建筑物主要出人口前应有供人员集散用的空地,其面积与长度尺寸应按使用性质和人数确定;
(6)绿化面积和停车场面积应符合当地规划规定。绿化布置不应影响集散空地的使用,并不应设置围墙、大门等障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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